办事程序
机构设置及职责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局机关综合文稿的起草、审核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承担局主要工作的综合协调、催办和督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题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文电、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对外联络、信访工作;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本系统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基建、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群团、老干部服务工作;主管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承办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干部考察工作;指导局下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的建设;负责拟定全县国土资源科技规划、计划;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负责科技信息化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计划财务科

  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局下属单位财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县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督;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工作。

地政地籍科

  统一管理地政地籍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承办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指导组织土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标定的评估,负责土地评估机构资格的初审土地使用权价格的会审工作。
    负责拟定全县测绘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并进行检查监督;组织和管理县级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及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全县测绘资格的初审、年检、测绘任务登记以及测绘市场、测绘产品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维护和三、四等测量标志迁建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收集和管理,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社会化服务;负责本县各种地图编制出版、展示前样图初审和密级测绘成果的供应和保密检查工作;负责测绘管理、测绘生产的业务指导,开展测绘新技术的培训、交流和推广应用工作。

法规监察科

  组织起草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有关法规、规章、政策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和宣传教育、咨询工作;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指导各乡镇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检查;组织对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负责国土资源信息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负责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和采矿权转让审批;培育、管理矿业权市场;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征收与使用管理;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参与矿产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制定地方性地质勘查计划;管理地勘成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督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审查重点工程建设用地的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矿产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价;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规划与保护科

  负责编制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拟定全县土地供应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整理、未利用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管理;参与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预审;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土地复垦、开发、整理;负责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的监督管理。

行政监察室

(一)检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国家公务员和局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国家公务员和局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局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构履行的其他职责。

建设用地科

  负责农地转用、土地征用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国有土地储备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土地市场;负责拟定全县建设项目供地方案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和农(居)民宅基地的管理;负责土地资源实施资产化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全县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土开发整治工作,负责编制、落实国土整治事业费计划;起草编制全县性及区域性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拟定全县土地供应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环境规划;参与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管理;参与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预审;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土地复垦、开发、整理;负责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的监督管理。

土地整理中心

  负责土地整理项目的技术设计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项目可行性论证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的筹建和实施工作;负责实施国有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负责全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实施工作。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负责全县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和运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发布全县土地市场交易信息和地价指数,承办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等活动。
  办理土地使用权交易具体业务。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条件的初审、交易鉴证、税费测算及代收等。承办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土地使用权具体业务。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组织实施招标、拍卖及挂牌出让、出租土地或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信息服务。收集、储存、定期发布土地使用机交易行情,本地区地价水平及有关政策法规信息等,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提供场地服务。为地价评估、信息咨询、土地交易代理、土地登记代理、勘测定界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窗口。

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一、综合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拟制本局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分阶段实施方案;
2、负责拟制有关信息化建设的行政规章,组织协调本局信息化宣传;
3、负责信息保密技术的监督和检查;
4、负责本局网络安全管理。
二、网络管理职责
1、负责以系统设备为主,保证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的安全、稳定、顺畅运行及维护、维修工作;
2、负责保证机房的配电柜、UPS、空调、监控、消防等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定期检修、维修工作;
3、负责保证全局终端的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定期检修、维修工作。
三、信息管理职责
1、负责本局互联网主页栏目日常更新;
2、负责本局互联网主页栏目日常维护、检测;
3、负责本局互联网主页宣传;
4、负责计划、组织本局计算机操作培训工作。

Copyright © 2004-2005 盐城阜宁国土资源局 all rights reserved